小学语文教学资源网 手机版
首页
备课
试题
教案
论文
音像
素材
课件
班主任
数学资源
类目:
首页
》
教学文摘
》
德育论文
阅读:228 2015-09-15
标签:
德育论文
五年级德育论文
小学生法制教育材料 (五年级)
一、接受法律知识教育,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、学习掌握:
(一) 知法:就是要明确“法”究竟是什么?为什么一定要遵守?
(二) 懂法: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,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?
(三) 守法: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,减少违法犯罪行为?
二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
1、生命健康权。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。
2、人身自由权。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禁止非法拘禁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。
3、姓名权。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滥用和假冒。
4、肖像权。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
5、名誉权。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,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。
6、荣誉权。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,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。
7、财产所有权。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、储蓄、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。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、哄抢、破坏或者非法查卦、扣押、冻结、没收。
8、财产继承权。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,并受法律保护。
9、著作权。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(版权),依法有署名、发表、出版,获得报酬等权利。
10、专利权。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,并依法得到保护。
11、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、检举权。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和检举的权利。
12、取得国家赔偿权。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。
13、宗教信仰自由权。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。
14、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。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。
15、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。对未成年人的信件,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,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(10岁以下)的信件,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,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,任何组织和个人(包括家长和老师)不得私拆、截留、隐匿、毁弃。
16、受教育权。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。
三、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
1、 遵守宪法和法律;
2、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;
3、 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;
4、 保守国家秘密、爱护公共财产、遵守劳动纪律;
5、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;
6、 计划生育、
7、 赡养父母等。
四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规定:
A.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:
① 旷课、夜不归宿;②携带管制刀具; ③打架斗殴、辱骂他人;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; ⑤偷窃、故意毁坏财物;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。
B.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:
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,扰乱治安; ②携带管制刀具,屡教不改;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
标签:
德育论文
五年级德育论文
小学生法
把本页分享到:
QQ空间
新浪微博
腾讯微博
微信
上一篇:
小学生法制知识竞赛题 (三年级)
下一篇:
东施效颦 导学案(北师大版六年级上册)
教案分类检索
部编本
|
人教版
|
苏教版
|
西师版
|
北师大
|
S版
1册
|
2册
|
3册
|
4册
|
5册
|
6册
|
7册
|
8册
|
9册
|
10册
|
11册
|
12册
教案
|
导学案
|
说课
|
课堂实录
|
教学案例
|
反思
教学文章分类查询
德育
|
论文
|
教学计划
|
教学总结
|
教学反思
|
作文指导
|
教师随笔
|
学生习作
|
作品赏析
|
备课
红楼梦
,
神话
,
孔子
,
庄子
,
李白
,
杜甫
,
苏轼
,
东坡
,
李清照
,
赏析
,
唐诗
,
宋词
,
诗歌
,
鲁迅
,
小说
,
散文
,
文学
,
作文教学
本站管理员:尹瑞文 QQ:
8487054
微信:
13958889955
电脑版
瑞文语文网